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委托告知书需提供的资料
2007-12-21 11:46:39

 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应提供如下资料:

1、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(复印件)。

2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复印件)。

3、施工单位资质及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施工合同劳务合同、施工组织设计、从业人员资格证(复印件)及合同。

4、勘察、设计单位资质及营业执照(复印件)及合同。

5、全套施工图及勘察报告。

6、监理单位资南证书及营业执照、监理合同、监理规划、监理细则、总监及现场监理员资格证、招标代理合同。

7、施工图审查批准书、审查意见和原设计回复意见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注:提供以上报建资料必须按以上顺序装订。

版权所有:六盘水市建设局   技术支持:六盘水市信息中心

地址:六盘水市钟山中路开投大厦  电话:0858-8322110   E-mail:xieshouh@gzlps.gov.cn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