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贵州省“整脏治乱”专项行动纲要(2006-2010)》、《2006年贵州省"整脏治乱"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和六盘水市委、市政府《2006年六盘水市“整脏治乱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及市建设局《“整脏治乱”专项行动方案》的要求,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,我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以“整脏治乱”为重点,强化文明施工的专项治理工作,重点整治市中心城区在建项目的脏乱状况,使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卫生面貌从根本上得以改观。随着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,城市基础设施的大规模投入,大量新的项目的开工建设,使建筑施工工地成为城市环境污染的一个新的因素,为了彻底的改变这一脏乱的状况,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、局长任组长,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,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"整脏治乱"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。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: 一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1、人民路改造工程建设情况 今年我局实施了人民路改造二期工程,改造工程道路长3.7公里,预算总投资4271.45万元,现已完成投资2337.1万元。道路改造内容为:扩宽车行道、铺设沥青路面、综合管线入地、铺设人行道板、增设道路绿化及路灯等设施。现车行道、沥青砼路面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。 2、水城河南岸排污干管工程建设情况 市中心区排污收集管网工程预算总投资为8002.48万元,设计完成规模为139公里,现排污收集管网工程已完成投资3107万元,完成各类管网铺设21.096公里。水城河北岸排污干管已建成,实现污水截流;水城河南岸排污干管现出个别地方因征地拆迁村民阻挠施工外,其余地方已建成。污水处理厂从2006年10月18日开始托管试运行以来,现运行正常,日处理污水3万吨。 3、小街小巷改造工程建设情况 市中心区小街小巷改造工程道路改造总长度为17.932公里,总投资3200万元,现已完成投资500万元。道路改造的内容主要是对已破损的路面作修补硬化,增设道路绿化带,整修人行道、增加路灯、增加环卫设施等。小街小巷改造工程预计12月20日全面完工。 二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及整治情况 为了切实落实“整脏治乱”专项工作,我局自开展“整脏治乱”工作以来。本着“整脏治乱”从源头治理的原则,在对新开工项目办理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》以前,由局建设执法支队派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察看,施工工地的临时围墙必须按规定和标准砌筑完善,墙面必须刷白并喷上标语和项目名称以宣传凉都形象的标语。进出口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,现场必须配置车辆冲洗设备,并有污水沉淀池,以防止二次污染。同时与我局签定文明施工责任书,并报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案后方予发证。 为了强化"整脏治乱"专项工作,我局专门制作了"六盘水市文明施工责任书公示"牌,占施工公告标牌统一上墙悬掛在醒目位置,发放到每一个在建的施工项目,对施工项目"整脏治乱"及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人员进行公示,并公布其手机号码,以使于我局的巡查人员在发现问题后能及时找到责任人。 我局为了将"整脏治乱"专项工作落实到实处,为整治工作配备了一台专车,固定专门的巡查人员,对市中心城范围内的在建施工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,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施工中产生的粉尘要求其采取喷水压尘,材料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、抛撒、带泥上路等问题,要求其进行封闭运输,车辆上路前必须进行冲洗,未进行封闭的材料运输车辆,要求施工单位一律不得使用。对施工噪声忧民的问题,要求施工单位在晚22点至零晨6点前停止施工对施工技术要求需连续施工的项目,如冲孔桩或大面积的砼浇注,要求施工单位拿出噪声控制方案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核实,经环保部门批准才能进行夜间施工。在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施工项目,检查组针对实际情况,按照建设部《建筑工程现场管理规定》和《贵州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及市建设局《2006年"整脏治乱"专项行动方案》的要求和有关规定下达"限期整改通知书"或"停工整改通知书"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,并用书面的形式将整改情况报建设主管部门,并经建设主管部检查组对现场进行复查后方可继续施工。 在"整脏治乱"专项行动中,2007年1至9月,我市建筑施工项目共计砌筑施工围墙约2.3万多米,硬化施工进出口通道石场地壹万多平米,外架封闭配置各类冲洗设施20多件套,总计投入资金约170万元,到目前为止,我局在专项检查中,共计投入检查人力约290人次,检查在建项目86个,限期整改24个,停工整改14个。 经过"整脏治乱"专项治理,我市建筑施工工程的面貌有了根本的改变。90%的在建项目实现了封闭施工,由于进行了施工出入道口和施工生活场地的硬化处理,改变了以往施工现场晴天到个处是灰尘,雨天到处是泥浆的脏乱状况,基本杜绝了施工粉尘污染和运输车辆抛散、带泥上路等污染城市道路环境的问题。 存在的问题: 一、对"整脏治乱"、创建文明施工工地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大。 二、部分施工工地对文明施工不够重视,场内施工通道及进出口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,未设置冲洗设备及污水沉淀池,场内材料堆施混乱以及无明显标识。 三、各县、区、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"整脏治乱"的力度不够、与去年相比有松懈现象。 对今后"整脏治乱"工作的安排。 进一步巩固前段时间整脏治乱所取得的工作成果,同时对今后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"文明工地"标准和建设部"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"的要求进行不间断的巡查;加大管理力度,严格执法,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、以确保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持续发展。 |